事关托育机构收费、退费政策!马鞍山市发改委最新回应|全球要闻
来源: 东方资讯      时间:2023-06-23 10:44:37

田先进

记者从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获悉,为贯彻落实省、市安心托幼行动方案精神,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《关于落实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》(皖发改明电〔2022〕17号)和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《关于做好幼儿园开设2-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基〔2022〕101号)规定,结合马鞍山市实际,参照周边做法,经成本调查、公开征求意见、风险评估等程序,报市政府同意,马鞍山市托育服务收费政策如下。

01


【资料图】

公办幼儿园2-3岁托班全日托托育费(不含伙食费,下同)最高每生每月800元,独立公办托育服务机构2-3岁全日托托育费可上浮不超过20%。

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2-3岁托班全日托托育费最高每生每月1500元,独立非营利民办托育服务机构2-3岁全日托托育费可上浮不超过20%。

对于实行半日托管理的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,按全日托相应标准的 60% 计算;2岁以下婴幼儿托育费标准可在2-3岁全日托托育费标准上上浮,幅度不超过30%。

各县区、开发园区在市定收费标准内,研究确定辖区内具体收费标准。

02

规范收费退费。公办和非营利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托育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,不得跨学期预收,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6个月。

伙食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省市幼儿园收费相关规定执行。

托育费退费按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退费规定执行,按1个月标准计算退费,退(转)托或因病休假天数连续每满 30日(含星期六、星期日),退还1个月托育服务费;连续不满30日的不计退费。

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要适当减免托育费,具体减免政策由卫生健康、教育部门制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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